房屋被强拆后应向哪几个部门举报?在征地拆迁中违法强拆、断水断电、损坏房屋内物品、毁坏被征收房屋、口出恶言、威胁被征收人的搬迁的现象已经司空见惯。但是这些行为都是不合法的,也是是法律明文禁止的。
国家为了遏制这些违法行为,先后出台了不少的法规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规定,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在相关的法律政策出台且实施之后,暴力拆迁的行为有了一定的遏制。
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中仍然有地方为急于完成拆迁工作,采取一些违背法律法规政策的方式促进拆迁。那么面对与自身权益有着息息相关的违法拆迁,作为弱势群体的被拆迁人应该要如何做呢?可以打哪些电话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一、拨打110报警电话。在征地拆迁中,无论是遇到征收方光明正大的强拆,还是暗地里偷拆,或是以误拆实施的强拆等行为时,不论报警有没有用,被征收人首先要做的就是拿起电话拨打110报警。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警察有保护公民人身财产的义务。报警之后,若警察没有出警,那么被征收人可针对他们的这种不作为提起诉讼。
2、拨打12345市政府电话,12345及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用来帮助诉求人解决生活生产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这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倾听民意的平台。所以,在拆迁中,若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行为不合法,征收项目不符合相关的规划或是计划,征收方违法强拆房屋,毁坏自己珍贵的物品,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被征收人就可以打12345向市政府反映自己的情况。
3、拨打12348全国统一举报平台。在征地拆迁中,如果遇到违法情况,除了可以拨打上述两个电话之外,还可以拨打12348进行举报。
4、拨打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如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遇到违法批地、未批先占、以租代征、非法采矿等违反国土资源管理等行为,可直接拨打12336进行举报监督。土地管理法第75条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你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77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